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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不指定楼盘按揭贷款是指客户将未与我行签约的开发商所开发的楼盘到我行申请房屋按揭业务,自己先交部分楼款,其余部分由我行贷款,并用所购买的上述房产作为抵押,分期还本付息。
■ 贷款对象及条件
1、年满18岁,有合法身份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年龄加贷款年限男性不超过65岁,女性不超过 60岁;
3、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够支付我行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房屋按揭贷款最高额为所购房产的80%,期限最长为20年,贷款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 提出申请时,您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借款申请表;
2、申请人和财产共有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结婚证、户口簿;
3、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出售合同原件;
4、已付首期购房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
5、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
6、由开发商提供所购楼盘的“四证”(《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预售房许可证》;
7、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 业务流程
1、递交材料向银行提出申请
2、银行调查、审查
3、由房屋置换中心或开发商审核、担保
4、签订《自然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
5、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7、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
8、还清贷款、合同解除、注销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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